著作权中的发行权、复制权等财产权利可以进行转让操作,人身权利不可以转让。
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作品的名称;
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3.转让价金;
4.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5.违约责任;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找法网提醒您,著作权转让登记的流程:
1.首先,当事人订立书面转让协议;
2.然后,共同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备案;
3.最后,审查通过的,准予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与著作权人订立专有许可使用合同、转让合同的,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1.官费。交纳著录项目变更费(200元),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
2.代理费用。如果通过专利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代理,收费标准参见中介机构代理费用。
著作权转让必然是权能完整的财产权的转让,也就是说,无论转让出版权,还是转让改编权或其他任何一种财产权,都必须将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一并转让。如果受让人只能使用作品,而不能自由许可他人使用作品,或不能自由转让他的权利,这种权能不完整的转让实际上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著作权转让,而是作品许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