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之前,发明人或设计人可以将自己申请专利的权利转让给他人;
2.发明人或设计人已经向专利局提出了专利申请,但还未拿到专利授权书之前,可以将自己的专利申请权转让给他人。
这两种情况的本质都是专利申请权的权利主体发生的改变,不同点是两者发生时所处的专利申请阶段不同。但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在什么阶段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双方都要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否则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专利申请权的转让。
专利转让的手续如下:
1.专利转让人和专利受让人签署专利权转让合同;
2.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登记;
3.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
4.受让人取得专利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找法网提醒您,转让专利合同的内容包括:
1.专利名称、转让方、受让方信息;
2.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3.履行的计划、地点和方式,技术信息和资料的保密,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分配办法;
4.验收标准和方法,名词和术语的解释等条款。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四十五条规定,技术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的名称,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履行的计划、地点和方式,技术信息和资料的保密,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配办法,验收标准和方法,名词和术语的解释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