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财产受损怎样界定罪名标准
更新时间:2023-09-29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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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他人财产受损若能界定的罪名标准一般是故意毁损他人财物罪,故意毁损的财物金额达到五千元以上时,有可能会涉嫌刑事犯罪,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或是向人民法院起诉处理。
一、
他人财产受损怎样界定罪名标准
损坏他人财物立案标准是故意毁坏他人财物金额在5000元以上可以立案。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
故意损毁财物有单位犯罪吗
故意损毁财物没有单位犯罪,单位不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犯罪行为通常是由某种现实原因造成的。行为人可能是出于对财物所有人的打击报复、或嫉妒心理或其他类似有针对性的心理态度,毁坏财物使所有人的财产受到损失就是其犯罪目的。

三、
故意毁坏财物是自诉案件吗
找法网提醒您,故意毁坏财物是公诉案件,我国刑法对自诉案件的分类如下: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故意毁坏财物不属于上述的自诉案件,故而该罪是公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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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害他人财产如何定罪,法律怎样规定
故意损害他人财产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规定,故意损害他人财产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损害他人财产,怎么定罪,怎么赔
损害他人私有财产赔偿: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能与权利人协商一致的尽量协商一致,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组织依法调解或通过法院诉讼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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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br/>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br/>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br/>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br/>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