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有效地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1.村委会提出收回申请;
2.乡镇政府意见;
3.国土局组织听证后出具意见;
4.附听证纪要报市政府,市政府出具审批意见;
5.以政府名义发宅基地使用权收回通知,当事人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国土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由政府进行注销登记;
6.接到通知三十日内未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告注销土地登记;
7.未交回《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公告废止。
农村闲置的宅基地不是土地,政府不会随意无偿收回,只能是自愿退出或者是置换,并且有相关文件规定可以允许宅基地所有人通过合法途径进行出售、置换、退回。
找法网提醒您,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是:
1.申请宅基地的人必须是农村户口居民,而且常年居住在农村,并且名下没有宅基地。
2.申请宅基地年龄要求,年龄要满20周岁以上,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和父母已经分户的,才可以申请宅基地。
3.如果因国家需要对土地进行征收了的,导致失去宅基地的,可以在当地申请一块宅基地,但是要注意的是没有申请以房换房的形式来补偿。
4.因为洪灾或者其它天灾人祸导致现在居住的房屋破损的,可以在元宅基地上申请重新建房。
5.农村居民的房屋已经无法居住的,可以重新申请宅基地建房。
6.其它特殊原因,不得已把户口迁出去了,然后户口又迁回来之后没有宅基地的,这样的人也是可以申请的。
宅基地不能转让,但宅基地上的房屋的转让协议书应写明以下内容:
1.转让人和受让人的姓名、住所等基本信息;
2.转让的标的;
3.转让的方式;
4.转让的价款;
5.违约责任;
6.以及争议解决办法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