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法可以否认遗嘱继承吗
更新时间:2024-01-01 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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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继承法已失效,现行法律为民法典,遗嘱继承可否认法定继承,自然人可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继承。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是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一、
遗嘱继承法可以否认遗嘱继承吗
继承法已失效,现行法律为民法典。遗嘱继承可以否认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而且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
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三、
遗嘱有效期是多久
遗嘱有效期一般是永久有效。因为遗嘱是在遗嘱人死亡后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不存在导致其失效的要件,该遗嘱一般不得撤销或者变更。但是,如果是遗嘱人立遗嘱后,却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则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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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是否可以够对抗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通常不能对抗遗嘱继承,除非遗嘱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继承开始后,遵循遗赠抚养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原则。
遗产的继承顺序如下:
1.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指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则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遗嘱继承能够否定法定继承吗
遗嘱继承相较于法定继承具有优先性。只要遗嘱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并且确实是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愿,那么该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法律规定,个人有权通过遗嘱将其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之外的组织和个人。
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行为人要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 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然人不仅可以通过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还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他们可以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或者赠与国家、集体以及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和个人。同时,自然人还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民法典遗嘱继承可不能够否认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并且自然人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和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有效需满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条件。同时,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