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债务的成立条件是什么意思

更新时间:2023-10-13 01:45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连带债务的成立条件包括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以上;连带责任的对象必须是物种等。连带债务可以转让的条件包括取得债权人的同意,与第三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等。
一、

连带债务的成立条件是什么意思

  连带债务是指大多数有连带关系的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设立连带债务的条件有:

  1.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以上;

  2.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必须存在债务关系,是不可分割的债务;

  3.连带责任的对象必须是物种;

  4.连带责任的承担必须有法律明确规定或者当事人明确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

连带债务可以转让吗

  找法网提醒您,连带的共同债务可以转让,但是债务人要取得债权人的同意,要与第三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且该债务必须是可以进行转让的债务,不能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连带债务

三、

连带债务能免责吗

  债权人能免除连带责任人的债务。如果连带责任人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被免除的债务就全部或者部分终止;如果连带责任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债务未终止,连带责任人仍然要履行其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不真正连带债务的成立条件包括哪些
不真正连带债务条件包括数债务人不同原因负债、债权人独立请求权等。处理时,如债务人各自偿债能力不同,可选择分别追偿;若需整体解决,可共同协商。同时,应关注终局责任人的存在,以便最终追责。
关于连带债务的效力有什么
连带债务确保债权人权益。债权人可请求部分或全部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超出份额的债务人可向其他债务人追偿,保障自身权益;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是处理依据。
连带债务是指什么
连带债务涉及多方责任。处理时,首先确定各债务人责任份额,协商或依法判定。债权人可向任一债务人追偿,若某债务人不能履行,其他债务人按比例分担。确保公平合理,维护各方权益。
律师解答动态
徐婕律师
徐婕律师
15分钟前
你好,孩子必须上私立学校吗?私立学校学费起诉法院不一定会支持的。
徐婕律师
徐婕律师
18分钟前
你好,是共同生活开支吗?你们办理结婚手续是不能主张返还的。
问题,什么情况?是泰州的交通案件是吧?详细什么情况?你撞别人还是别人?
刘洋律师
刘洋律师
22分钟前
你好,需要沟通一下具体情况哦
徐清岑律师
徐清岑律师
23分钟前
你好具体是涉嫌哪方面的刑事犯罪呢
你好,什么案子?哪个地方
我也要提问
相关文书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