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责任公司是以资本联合为基础组成的,股东人数不应少于二人;
2.有限责任公司有资本联合的因素,同时还有在相互了解、相互信任基础上人与人之间结合的因素,也就是通常所称的人合因素,这就要求股东人数不宜过多;
3.有限责任公司不公开募集股份,管理上是较为封闭的,在股东人数上需有一定限制;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规模不大,有股东人数限制,宜于公司决策和经营。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有公司住所、名称、符合规定的组织机构;
2.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3.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4.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6.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公司住所证明;
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