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如果与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分子事先通牒,事后对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代为销售的,也应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论处。并且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共犯。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假冒注册商标罪金额的认定标准是:
1.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假冒注册商标罪;
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销售金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九条
【假冒注册商标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找法网提醒,销售赃物罪是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在主观上都是明知故犯,客观上都有销售的行为。两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犯罪对象不同。前罪的犯罪对象是犯罪所得的赃物,后罪的犯罪对象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2.犯罪客体不同。前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后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商标管理秩序及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