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和敲诈勒索罪的区别分析
更新时间:2023-12-06 15: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非法拘禁罪和敲诈勒索罪的区别是二者的犯罪客体、客观表现行为因素以及犯罪目的的不同。非法拘留罪被告需要等待的开庭时间是由受诉法院依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的。
一、
非法拘禁罪和敲诈勒索罪的区别分析
1.犯罪客体或侵害对象不同。非法拘禁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敲诈勒索罪实施威胁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同一个。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非法拘禁罪:一般只具有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除因索取债务的情况外,没有勒索财物和要求其他利益的行为,也是当时当场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敲诈勒索罪:一般威胁的内容如系暴力,声称是将来实施,不是当时当场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
3.犯罪目的不同。非法拘禁罪:以非法剥夺人身自由为目的。敲诈勒索罪:以勒索财物或获取其他利益为目的。
二、
非法拘禁罪被告需要等多久才能开庭
非法拘禁法院立案后没有限制开庭时间,开庭到判决的时间,由主审法官决定。起诉书上交到法院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三、
绑架和非法拘禁是法条竞合吗
绑架和非法拘禁是法条竞合,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法条竞合的,适用从一重罪处罚规则。法条竞合,是指一个行为同时符合了数个法条规定的犯罪构成,但从数个法条之间的逻辑关系来看,只能适用其中一个法条,排除适用其他法条的情况。
找法网提醒您,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的界限:绑架罪的构成不仅要求有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且要求有勒索财物的目的以及与此相应的勒财或提出不法要求的实行行为。而非法拘禁罪仅要求行为人具有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目的。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非法拘禁罪和敲诈勒索罪的区别是怎样的
1. 非法拘禁构成非法拘禁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 敲诈勒索构成敲诈勒索罪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4.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5.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6.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7.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罪有何区别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非法拘禁罪与敲诈勒索罪的最低档刑罚基本一样都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但就加重处罚升格法定刑的情形来说敲诈勒索罪有两档,分别为
(1)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非法拘禁罪有三档,分别为
(1)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3)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即按照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可知这两个罪名最高都可到死刑。单看最低刑两罪差不多,但加重处罚升格法定刑的情形是非法拘禁罪的刑罚更为严重一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