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企业交三种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额*7%或5%或1%,视纳税人所在地区为城市或县城建制镇或农村地区);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额*1%)。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企业有3个区别。分别是:
1.责任的区别。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
2.交易的区别。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人数的区别。有限合伙企业人数按合伙企业法规定。
找法网提醒您,普通合伙企业的主要特点有:
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
2.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普通合伙企业的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