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登记一般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申请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是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能提供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2.申请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的男女双方本人自愿真实意思表示。
4.申请登记离婚的男女双方已经就夫妻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达成离婚协议。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离婚手续需要照片。找法网提醒您,法律规定离婚需要的材料有: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财产债务证明、有子女的还需要子女的情况材料、近期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等其他必须要提供的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后更改离婚协议是:
1.当事人可以重新签订离婚协议书,到公证机构对新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或向法院申请变更离婚协议。
2.领取离婚证后,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以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增减子女抚养费、经济帮助金额的,可向原受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协议,填写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
3.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审查属实的,应当准予变更,并在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上加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专用章。变更协议限定受理一次。再次要求变更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