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孩子探望权需要在离婚协议中注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等。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找法网提醒您,终止探望权利需要的条件: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
2.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侵犯或者犯罪,损害子女利益的;
3.探望权人与子女关系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
4.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
找法网提醒您,爷爷奶奶没有探视权,探视权指定期或不定期探望子女的一种权利。父亲或者母亲对孩子的探视权是基于父母子女之间的亲属关系这种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权利,只可以由父亲或母亲本人行使实施,其他人是不享有这项权利的,也不能够代替行使。但爷爷奶奶探望孙子是人之常情,一般可以在直接抚养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允许下进行,如果在不允许的情况下坚持探望孩子则侵犯了监护人的监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