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3.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1.公司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
2.公司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
3.采取欺诈手段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吊销营业执照】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吊销营业执照。
1.股东列入黑名单。有关时间会自动注销,而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可能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注册公司,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7年,而且要被罚款。营业执照是企业合法经营的凭证。找法网提醒,吊销营业执照是工商部门对严重违法的企业剥夺继续经营权的一种行政处罚。
2.法人带来限制。吊销营业执照会给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带来一定的限制。《公司法》第57条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3.投资者连带责任。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出资人或有限公司的股东如不依法履行组织清算的义务,要承担企业债务的连带责任。
4.计入警示信息库。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及其负有责任的法定代表人的不良信息将被记入工商部门的警示信息库,供投资人、交易对象、消费者进行市场调查,并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能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