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业主大会召开的法定步骤
更新时间:2023-11-04 00:4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临时业主大会召开的法定步骤是20%以上的业主依法进行提议、业主委员会通知全体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等。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有主持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等。
一、
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的流程
临时业主大会召开程序如下:
1.20%以上的业主依法进行提议;
2.业主委员会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业主,系住宅小区的,应同时告知相关的居委会;
3.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并依法作出决定;
4.业主委员会依法作好会议记录。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二、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包括什么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包括:
1.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获得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2.由5至11人单数组成;
3.委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条件。

三、
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3.续筹并监督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4.审议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年度工作计划、物业管理服务费的预算和决算;
5.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
6.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等。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社区没有业委会,如何召开临时业主大会
业主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应当向业主委员会提交书面提议,业主委员会在收到提议之日起30日内对提议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决定,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法律依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第二十一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且占总人数20%以上业主提议的;
(二)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况。
小区没有业委会,应该如何召开临时业主大会?
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需要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业主,系住宅小区的应同时告知相关居委会。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时,业主委员会应当作好会议记录。
<br/>
法律依据:<br/>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br/>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
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br/>
第十四条 <br/>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
小区没有业委会,如何召开临时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不一定要定期开会,会议方式有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一是业主委员会负责召开,二是政府部门组织负责召开,三是20%以上业主申请业主委员会负责召开。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br/>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br/>
第十四条<br/>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