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隐私泄露医院该承担何种责任
更新时间:2023-10-12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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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病人隐私泄露医院该承担的责任是侵权责任,并对医院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等。病人隐私权的维护方式是医护人员应当主动为患者保护隐私等。
一、
病人隐私泄露医院该承担何种责任
根据民法典和医师法相关规定,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医院或医务人员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
二、
病人的隐私权如何保护
找法网提醒您,病人的隐私权应当通过下列方式保护:
1.维护医护人员在保护患者隐私权中的一致性。在医疗护理活动中,应维护医护人员在保护患者隐私权中的一致性,护士所保密的患者信息应是医师为患者保密的信息,所以护理人员应多了解医师为患者保密哪些隐私,哪些隐私需要公开,以及公开的范围有多大,以便对同一件事能提出一致的说法,以免引起医疗纠纷。
2.在医学教学活动中对隐私权的保护。方面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医学教学管理制度,使患者隐私权在医疗制度管理上得以保护。医院向患者提出实习教学要求,对于是否接受,患者或家属享有充分的选择权,避免不尊重患者行为的发生。

三、
医患纠纷中隐私侵权的主要形式
医患纠纷中隐私侵权主要有如下几种形式:
1.医务人员故意泄露患者个人隐私。医务人员对基于其职责和诊疗需要在知情权范围内获悉的患者个人隐私,负有特定的保密义务不得对他人泄露。
2.医务人员公开传播患者个人隐私。即以特定的医务人员为信息公开的源头,采取积极方法或放纵态度,通过在公开场合与他人相互谈论、整理归纳为文字材料传阅、上网粘贴发布供人阅读等,致存患者的个人隐私由第二人知悉向第三人或更多的人扩散。
3.直接侵扰患者个人隐私。医务人员对其通过正当途径知悉患者个人隐私,在明知患者不愿外人提及或首次提及已遭患者明示拒绝的情况下,仍出于其他目的,当面多次反重提及,伤害患者自尊,影响其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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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泄露患者个人隐私是否承担责任,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医生泄露个人隐私是一种侵权行为,侵犯了病人的隐私权,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并且可能还会被行政拘留,因此尊重患者隐私是很重要的。患者隐私权包括以下方面:
(1) 患者身体的隐私部位:不得未经患者同意而将患者身体暴露给与诊疗活动无关的人,如未经产妇同意让实习生参观产妇顺产的全过程。
(2) 患者的病情:不能与其他不相关人员讨论患者的病情和治疗, 如向同事泄露某某床患有艾滋病。
(3) 患者的个人信息:不能随意泄露患者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如告知奶粉厂家某产妇的电话号码或孩子的出生日期等。
(4) 患者的病历资料:包含患者隐私的内容,不得为了宣传治疗效果,未经患者同意公开病历资料,让社会各界知悉患者的姓名、身体状况、既往病史等个人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医务人员泄露病人个人隐私承担责任吗,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医生泄露个人隐私是一种侵权行为,侵犯了病人的隐私权,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并且可能还会被行政拘留,因此尊重患者隐私是很重要的。患者隐私权包括以下方面:
(1) 患者身体的隐私部位:不得未经患者同意而将患者身体暴露给与诊疗活动无关的人,如未经产妇同意让实习生参观产妇顺产的全过程。
(2) 患者的病情:不能与其他不相关人员讨论患者的病情和治疗, 如向同事泄露某某床患有艾滋病。
(3) 患者的个人信息:不能随意泄露患者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如告知奶粉厂家某产妇的电话号码或孩子的出生日期等。
(4) 患者的病历资料:包含患者隐私的内容,不得为了宣传治疗效果,未经患者同意公开病历资料,让社会各界知悉患者的姓名、身体状况、既往病史等个人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医生把病人的隐私发给病人群,是否公开泄露他人的隐私,是否需要
一、医生透露病人隐私犯法吗
1、医生透露病人隐私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法律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患者隐私权,指在医疗活动中患者拥有的保护自身的隐私部位、病史、身体缺陷、特殊经历、遭受等隐私,不受任何形式的外来侵犯的权利。这种隐私权的内容除了患者的病情之外还包括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只向医师公开的、不愿意让他人知道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以及其他缺陷或者隐情。
二、侵犯隐私权范畴是怎样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短信、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窥视、拍摄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录制、公开、窥视、窃听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收集、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只有《民法典》第二条讲民事权益范围中包括了隐私权。
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11、未经他人许可,私自公开他人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