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办理指引及流程是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予以公证。
《遗嘱公证细则》第四条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遗嘱公证细则》第五条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的意思是真实的;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5.遗嘱人应当亲自向公证处申请遗嘱公证,不得委托他人办理。遗嘱公证有效的条件是: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公证处公证遗嘱收费标准如下:
办理遗嘱公证、保管遗产、确认遗嘱效力:
1.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
2.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
3.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200—300元。
民事主体在去世之前,是可以委托他人书写遗嘱的,由于法律并没有限制书写遗嘱的主体必须是律师,故此在去世之前,父亲委托母亲书写的遗嘱,也是具有司法效力的,但是此时一定会发生遗产继承纠纷,故此在遗嘱订立之后,最好是办理遗产公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