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程序从刑事案件的起诉到审判
更新时间:2023-12-03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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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从刑事案件的起诉到审判的诉讼程序是进行庭前准备;开庭审理;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刑事案件不予立案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不存在犯罪的事实或者犯罪的情节显著轻微等。
一、
诉讼程序从刑事案件的起诉到审判
刑事案件的法院审判流程为:
1.庭前准备。查阅公诉人移送审查起诉的案卷材料,必要时召开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
2.开庭。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各诉讼参与人是否已经到庭、宣读法庭规则等,审判人员就座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查明被告人基本信息,告知相关诉讼权利,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等。
3.法庭调查通过向被告人或证人发问以及举证质证等查明案件事实。
4.法庭辩论控诉方与辩护方就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罪责轻重、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以及如何适用刑罚等问题,进行互相辩论。
5.被告人最后陈述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二、
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条件有什么
找法网提醒您,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条件有:
1.没有犯罪事实:
(1)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发生
(2)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达到犯罪程度,即没有触犯法律
(3)犯罪事实没有证据证明
2.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依据《刑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刑诉法》15条、130条规定情形,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
刑事诉讼有效期为几年内
刑事诉讼有效期为几年内,需要具体分析:
1.法定最高刑低于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是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至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是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是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期限是二十年。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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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移交程序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移交程序:
1、案件由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写出起诉意见书及案卷、证据移送到检察院。
2、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3、检察院的公诉科审查完成后,写出公诉书,向对应的法院提起公诉。
4、移交到法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刑事案件辨认程序
1、辨认的决定权,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应当经检察长批准。
2、辨认的主持者不得少于2名侦查人员。
3、混杂辨认规则公安机关:犯罪嫌疑人(7人)。犯罪嫌疑人照片(10张)。物品(5件)。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调查核实物证、证据文书
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刑事案件辨认程序?
刑事诉讼法辨认制度的内容是:
1、在侦查中为了查明案情,必要时让被害人、证人以及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的;
2、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第一百九十六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查封、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