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验收的关键法律要点有:
1.首先是证件验收:开发商将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向购房人出示《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交付住宅的还须提供《住房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房屋实测面积报告。
2.如未出示上述相关资料,购房者可拒绝接房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3.其次就是现场验收:所交付的房屋是否是您所购买的房屋,其结构设计是否和原图相符;房屋质量是否合格、门窗等是否与合同的约定相符;水电气等附属配套设施是否按合同到位等等。
房子验收不合格,可以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相关损失。我国法律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找法网提醒您,房屋交付延期不需要交纳物业费。法律规定,物业费自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开始交纳。物业费的收取时间根据双方合同中的约定执行,交房前由开发商缴纳,实际收房后由业主缴纳。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