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视角下商品房交房必须符合哪些标准
更新时间:2023-10-28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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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法律视角下商品房交房必须符合的标准有开发商取得“五证”和“一照”,房产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等。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商品房没有交付给业主的,业主不用承担物业费。
一、
法律视角下商品房交房必须符合哪些标准
法律视角下商品房交房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房地产开发商持有“一照”、“五证”;
2.房产项目具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3.房产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4.房产项目的基础生活设施已经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二、
商品房没有交房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找法网提醒您,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三、
商品房交房的程序
商品房交房的具体步骤:
1.房屋竣工验收合格;
2.开发商通知业主交房;
3.业主对自己房屋进行验收;
4.验收通过后开始办理手续,交物业费,领钥匙及《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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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交付必须满足这些条件,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商品房交房需要满足的条件有:房地产开发商持有“一照”、“五证”;房屋具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屋竣工验收合格;房屋的基础生活设施已经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商品房交付必须具备这些条件,法律如何规定
商品房交房得要具备以下条件:必须符合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具有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必须具有质检站核发的房屋质量合格证明;煤气、上水、电热、污水、路通,楼前6米、楼后3米场地平整;必须按图纸、文件要求达到设备齐全、手续完备。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商品房可以交付什么标准,法律如何规定
商品房交付标准是:房屋交付时需经过验收并且验收合格;房屋交付时配套基础设施已经具备交付的条件;房屋交付时具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必须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
(2)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要求,并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定为合格或优良;
(3)工程所用的设备和主要建筑材料、构件应具有产品质量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和技术标准规定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
(4)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已办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
(5)已签署工程保修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