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带哪些民政证件

更新时间:2023-11-15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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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带的民政证件包括了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照片等。起诉离婚与协议离婚的区别在于两者办理机关不同、申请主体不同和时间不同。
一、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带哪些民政证件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带民政证件是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找法网提醒您,《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

起诉离婚与协议离婚的区别

  1.办理机关不同。协议离婚办理机关为婚姻登记部门;诉讼离婚办理机关为法院;

  2.申请主体不同。协议离婚的申请主体是夫妻双方;诉讼离婚的申请主体为夫妻一方;

  3.时间不同。诉讼离婚的期限为简易程序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协议离婚的期限为双方经历30天的离婚冷静期后的30天内。

办理离婚手续

三、

协议离婚还能复婚吗

  协议离婚还能复婚的,但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

  2.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3.提交的材料齐备、真实、合法;

  4.男女双方符合结婚登记要求;

  5.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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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需要带些什么证件
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带的证件有: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需要什么证件手需
你好,离婚的话到民政局办理就可以啦
办理离婚证,需要携带哪些证件?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离婚时需要携带的证件有: 1、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结婚证等重要证件、本人免冠照片,以及双方签订的自愿离婚的离婚协议书等书面材料;到当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2、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当事人双方填写一份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签名; 3、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一份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相关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予以离婚,并登记备案,当事人完成相关手续后,等待离婚证发放。 离婚判决的程序: 离婚判决的程序: 1、起诉; 2、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 3、庭审前进行调解; 4、开庭审理,包括宣布法庭纪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 5、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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