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市审核步骤简述如下:
1.拟写公司上市方案及可行性报告。
2.聘请律师介入为公司完善有关公司管理的法律文件,按公司法的规定完善公司的组织机构,并拟写、整理有关公司上市的法律文书,如有涉诉案件的,律师代理完成有关诉讼工作。
3.聘请注册会计师介入完成有关公司上市的审计工作,并完善财务报表和原始凭证。
4.聘请券商进行上市辅导、推荐。
5.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及有关上市法律文件报证监会审批。
6.审批。
7.上市。
企业上市基本条件:
1.企业应当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且运行良好;
2.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3.企业无重大违法行为;
4.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三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四)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公司原始股分2种方式进行分配,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现金股利是指以现金的形式向股东分配股利,称为股利或股利分配。
股票股利是指上市公司向股东分配股票,股利以股票的形式出现,又称红利或红利,每股股息=股息/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无论股票是否上市,只要拥有原股,就可以获得公司的年度分红,原股入市后分红与普通股相同。只要在股权登记日持有该股票,股息将在发行日自动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