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的具体办法如下:
1.协商。因农村宅基地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2.调解。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3.仲裁。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根据纠纷内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1.农村宅基地是禁止买卖的,买卖宅基地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农村的宅基地,属于农村本村居民的福利,其土地所有权仍属于村集体所有。所以,农村宅基地只能在本村居民之间转让、出售。不得向外村居民转让、出售,否则,转让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因此,一旦发生纠纷则会被要求返还房屋,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2.另外法律规定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将不予批准,也就是法律默认了村民出卖住房的这种行为的合法性,只是转让后不得再次申请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的申请条件:
1.必须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必须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且面积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3.必须符合本村统一的居住整体规划;
4.必须征求四邻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