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如何避免工人补偿金未支付的问题
更新时间:2023-09-09 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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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公司破产工人补偿金未支付的处理是员工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是公司申请破产的,则是要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数额是根据员工的在岗年限来确定。
一、
公司破产如何避免工人补偿金未支付的问题
公司申请破产,但是没有钱赔偿员工时,员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不能申请劳动仲裁。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应当支付劳动者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数额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的期限来计算。主张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破产的管理人提出,由管理人列出清单,经过公示后就可以领取补偿金。劳动者对公司发放补偿金的清单存在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员予以更正。同时如果这时候,公司的管理人声称公司已经没有钱的,劳动者应当及时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企业在进入清算程序后,不能够再适用其他诉讼或者仲裁的程序,一切纠纷只能在受理破产的法院进行。因此,劳动者不能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
公司破产后果有哪些
1.破产宣告对破产企业负责人的效力
依照我国《公司法》规定,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破产宣告对债权人的效力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破产宣告使得有财产担保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可以经由担保物或者特定财产获得优先清偿;对于其他的不享有特定财产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人来说,只能依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通过法定程序来集体确定分配方案,从破产财产中获得清偿。
3.破产宣告对第三人的效力
破产宣告裁定的作出,不仅对债务人和债权人发生法律效力,而且可能对相关的第三人也发生相应的效力,影响他们权利义务关系的实现。

三、
公司破产向哪个法院申请
找法网提醒您,申请破产应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核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另外,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也可以将本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需要将自己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移交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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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老板破产无法支付工人工资的问题?
公司破产后资产不足以支付职员工资的办法:应当按照工资比例进行清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破产财产应当优先清偿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且不足以清偿的,按照比例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公司破产没有钱支付员工工资和补偿怎么办?
公司倒闭没钱给员工经济补偿的处理办法:
1. 依法申请人民法院进行破产清算。
2.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法定顺序清偿。首先清偿的是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经济补偿金等。
具体清偿顺序如下: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将按照比例分配。此外,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将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