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交易办理流程如下:
1.双方协商确定房屋价格、过户期限等事项;
2.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3.按照合同约定交纳房款;
4.申报交易价格;
5.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拆迁安置房房产证的办理需要提交资料:
1.拆迁赔偿协议书;
2.《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3.相关证明材料;
4.被拆迁人身份证;
5.安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6.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