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扶养费如何被法律界定
更新时间:2023-10-30 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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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夫妻间的扶养费界定包括夫妻双方的经济来源,双方当事人各自的谋生能力和手段等。被扶养人生活费起诉状应当写明原告与被告基本的身份信息,具体的诉讼请求等。
一、
夫妻间扶养费如何被法律界定
1.双方的经济能力(财产来源)。给付扶养费一方的负担能力和受扶养人的经济需要。如被告的真实收入极高,完全能够承担起原告的扶养费请求。
2.配偶双方在家庭内部的分工及对婚姻贡献的大小。如作为中国名牌高校毕业,完全有能力自食其力,但是放弃工作,全力操持家务,对家庭的贡献并不比被告差。
3.双方婚姻存续时间的长短。
4.双方当事人目前的健康状况。
5.双方分居前的生活水平及目前双方生活水平的差异影响程度。这是问题的关键,被告支付扶养费使原告所达到的生活水平应尽可能与分居前保持一致或接近,在一定时期内不应相差悬殊,否则是极其不公平的。
6.婚姻双方当事人各自的谋生能力和手段。
二、
被扶养人生活费起诉状怎么写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3.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4.原告应当提供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也应当提供。

三、
如何确定合理的被扶养人生活费标准
对被扶养人出具的生活费的具体标准为: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找法网提醒您,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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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法律上如何规定
被扶养人生活费标准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子女抚养费一般为父母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主要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二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如何规定夫妻抚养义务,法律如何规定
抚养小孩的义务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而且哪怕是离婚了,也依旧是夫妻共同承担,只不过承担义务的方式不同,其中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如何规定夫妻抚养义务,如何规定法律
抚养小孩的义务的承担主体一般为夫妻双方。即使夫妻已经离婚的,也依旧是夫妻共同承担,只不过承担义务的方式不同,其中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