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和商业房产有何不同
更新时间:2023-10-12 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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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经济适用房和商业房产的区别有:当事人转让经济适用房有一定的限制,商品房可以自由转让等。在生活实践当中,当事人办理经济适用房的过户手续需要依法缴纳契税、过户费等费用。
一、
经济适用房和商业房产有何不同
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的区别:
1.经济适用房针对特殊的主体,适用范围有限,商品房适用所有主体;
2.经济适用房是有限产权,商品房是完全产权;
3.经济适用房不得自由转让,需要满5年后或因特殊原因向政府交纳土地出让金后才能转让,商品房可以自由转让。
二、
经济适用房过户需要交哪些费用
经济适用房过户需要交哪些费用要看具体情况。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后的不需交。
2.第一次经济适用房过户要交纳1.75%的契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过户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经济适用房过户公证费最高300元。
《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三、
经济适用房过户要多久
找法网提醒,经济适用房过户要三十日以内的时间完成。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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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有什么不同?
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的区别:
1、经济适用房针对特殊的主体,适用范围有限,商品房适用所有主体;
2、经济适用房是有限产权,商品房是完全产权;
3、经济适用房不得自由转让,需要满5年后因特殊原因向政府交纳土地出让金后才能转让,商品房可以自由转让。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我想问一下经济适用房和商业房的区别
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有:商品房购买者拥有的是完全产权,经济适用房购买者拥有的是不完全产权;商品房是出让地,经济适用房是政府划拨用地;商品房面向符合购房条件的购买者;经济适用房面向常住城镇名下无房的中低收入家庭;商品房以为主,经济适用房以保障为主。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自行销售商品房,也可以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
我想问一下经济适用房和商业房的区别
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有:商品房购买者拥有的是完全产权,经济适用房购买者拥有的是不完全产权;商品房是出让地,经济适用房是政府划拨用地;商品房面向符合购房条件的购买者;经济适用房面向常住城镇名下无房的中低收入家庭;商品房以为主,经济适用房以保障为主。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自行销售商品房,也可以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