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如何界定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
更新时间:2023-11-13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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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法律上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界定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没有侵害第三人、国家的利益的协议即可有效。签订离婚分割财产协议要写明双方的基本信息、财产分割、违约责任等内容。
一、
法律如何界定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
1.该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应当是夫妻双方在达成离婚合意的前提下自愿签订的。
2.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3.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侵害第三人、国家的利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
签订离婚分割财产协议怎么写
签订离婚分割财产协议要写明以下内容:
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首先应该有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其次,必须有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不离婚而分割财产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3.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4.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找法网提醒,对一方有法定过错的即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5.违反协议的责任。

三、
协议离婚需要30天冷静期吗
协议离婚有30天的离婚冷静期。法律规定,当事人协议离婚的,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三十日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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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离婚分割财产协议具有以下效力:
1. 对当事人产生协议约定的效力,即当事人应当按照协议履行相关的义务。
2. 协议产生前述效力的条件为婚姻关系合法有效、意思表示真实、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等。
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若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在审理后,如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是如何的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中应当主要写明:双方已经协商一致的意思表示;约定分配的财产范围;财产的分配方式;双方的签字和盖章。有效的分割协议应满足:签订协议的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如何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
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判定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1、协议双方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2、协议内容及形式不违反法律规定;
3、意思表示真实;
4、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