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的种类包含哪几种

更新时间:2023-11-26 15:0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职务犯罪的种类包含贪污罪、职务侵占罪、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裁定滥用职权罪等。职务犯罪追诉期限需要根据法定最高刑来确定,法定最高刑是未满五年的,追诉时效是五年。
一、

职务犯罪的种类包含哪几种

  职务犯罪的类型分为以下三种:

  1.职务便利类犯罪:如贪污罪、职务侵占罪、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2.滥用职权类犯罪:如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

  3.疏于职务类犯罪:如玩忽职守罪

二、

职务犯罪追诉期限

  找法网提醒您,职务犯罪追诉期限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所规定的追诉时效有不同的划分: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职务犯罪

三、

职务犯罪怎样减刑

  职务犯罪判刑后减刑,要依据实情的情况而定,如果犯罪分子有刑法规定可以减刑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刑。

  《中华人民共国和刑法》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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