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中有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为自首:
1.交通肇事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即是作案人,但未逃离现场,当司法机关询问时才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2.明知他人报案仍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
3.交通肇事者因病、因伤或为了减轻犯罪后果,而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先电信投案的;
4.并非出于交通肇事者的主动意愿,而是经亲友规劝后陪同投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找法网提醒您,如下辨别交通肇事罪与故意杀人罪:
1.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是从事运输的人员,而故意杀人罪为一般主体;
2.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法规是故意,但对因此所发生的严重后果及至致人死亡却是过失,而故意杀人罪对致人死亡是故意;
3.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法规和运输秩序,而故意杀人罪则侵犯了人的生命权。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4.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交通肇事案件立案与否,一是要分清事故责任,二是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标准。如果行为人只有违章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则不构成犯罪,无须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