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如下:
1.申请提取前,应确认是否属于提取条件;
2.到单位开具提取证明;
3.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公积金的申请,并提交提取证明等材料。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1.申请人以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本复印件;
3.申请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原件;
4.申请人结婚证复印件;
5.商品房买卖合同;
6.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
7.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公积金的用途: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以提取其公积金;可以依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及可以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
找法网提醒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