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办准生证不会产生不利后果的,因为现在生孩子无需办理准生证,全国都已经取消准生证了。我国目前关于流动人口的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十四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
1.新生儿父母结婚证、户口簿,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病历首页、分娩记录及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出生信息登记卡》;
3.计划生育服务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找法网提醒您,孩子的出生证明有下列用处: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6.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