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通常会被判:行为人资助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或者资助恐怖活动培训的,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一,资助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或者资助恐怖活动培训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招募、运送人员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为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2.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的行为是资助境内组织或者个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
3.本罪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的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