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自己的长辈和晚辈(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更下的直接晚辈),旁系血亲,是指相互间具有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
找法网提醒您,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是: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其他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结婚登记需要以下材料:户口薄原件、居民身份证、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再婚的还需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