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包含了的基本支出如下:
1.涉及到日常生活的供养;
2.治疗和护理患病老年人的费用;
3.医疗费用;
4.照料老人的费用;
5.保证该老人的精神上慰藉的合理费用等。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赡养费用的强制执行方式包括: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财产。
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单据等。
给付赡养费的数额,是根据赡养人的经济状况、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和被赡养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被赡养人实际需要,可以要求增加赡养费数额。要求增加赡养费,但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1.法院原先判决的赡养费不能保障被赡养人的基本生活;
2.赡养义务人有能力负担。
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才可以要求增加赡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