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的关键证据有: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医疗费发票、交通费发票、住宿费发票等;
3.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报告;
4.病历本、检查检验报告等;
5.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的相关证明;
6.需要的其它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交通事故打官司起诉费需要按照索赔的金额多少来确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一)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二)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三)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四)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五)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