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迁移到城市需要什么条件?
更新时间:2023-10-08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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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农村户口迁移到城市需要的条件是单位有集体户口,并且单位同意迁入的,个人在居住地购买房屋,符合当地户口迁入条件的等。户口迁移需要的材料包括了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房产证等。
一、
农村户口迁移到城市需要什么条件?
1.单位有集体户口、且通过单位同意迁入的;
2.个人在居住地购买房产、且符合当地户口迁入条件的,可以将户口迁入个人房产处;
3.配偶是当地家庭户口的,可以将户口迁入配偶处;
4.在迁出地派出所出具《户口准予迁出证明》时,派出所户籍民警会在《户口准予迁出证明》上盖上“农迁非”的印戳,在迁入地办理入户时,则户口性质自动为非农业户口了。
二、
户口迁移要哪些材料
户口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此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自建房: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

三、
户口迁移需要本人办理吗
户口迁移不一定需要本人办理。因工作分配、工作调动、升学等户口迁移理由迁移户口,父母投靠子女迁移户口,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买房户口迁移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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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户口怎么迁入,需要什么条件
苏州落户需要以下条件:
1、有来苏就业意愿并符合条件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2、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3、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苏州落户的流程是什么
1、申请人准备申请材料;
2、将申请材料递交到办理窗口受理审核;
3、受理窗口审核完毕签发准迁手续并开具回执单;
4、凭准迁手续办理迁移户口。
城市户口转移到农村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城镇户口可以转农村户口,但是如果要转农村户口也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条件主要有三个:
1、申请转农村户口者为自愿回农村征地的农民;
2、原来的户籍是农村户口的大学生;
3、夫妻双方有一方的户籍是农村户籍的。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咨询城市户口转移到农村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还在,城市户口也可以转到农村户口,但也需要有一定的条件,并得到公安机关的批准。这个条件主要是,必须由所要转入的村的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然后由当地公安机关审查看其是否符合当地政府制定的户口准入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