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开除后没有退休金。
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开除公职后,其社会养老保险账户自动被冻结作废,恢复公职后才可继续以前的养老金账户。如果是到其他类型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则要自行重新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找法网提醒您,这些情况会被开除公职:
1.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2.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3.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等。
《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公职人员对于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处分行为,是不能行政复议的。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公职人员,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条
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