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如下规则处理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问题:
监护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监护人存在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或者怠于履职,让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侵犯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造成被监护人严重身心损害的,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找法网提醒您,小孩监护人去世的,由其他人担任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的,由下祖父母、外祖父母、已经成年的兄、姐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另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也可以成为小孩的监护人。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1.定义不同: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法律明确规定对孩子义务抚养的人。
2.服务对象不同:监护人包括:法定监护人、指定监护人、遗嘱监护人、委托监护人;扶养人针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其中包括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
3.特点不同:监护人应具有监护能力,符合法定资格,并克尽监护职责,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抚养是针对未成年人而言的,保护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条件、环境及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