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他人资金罪立案标准
更新时间:2023-11-22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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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挪用他人资金罪立案标准是挪用资金数额超过一万元,并且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进行营利活动的等。挪用资金罪的必要条件包括主体要件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等。
一、
挪用他人资金罪立案标准
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二、
涉及挪用资金罪的必要条件有哪些
涉及挪用资金罪的必要条件如下:
1.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
2.客观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3.主观方面是故意。
4.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
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区别
1.前者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后者的主体则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2.前者侵犯的客体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款所有权,而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所有权。意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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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个人资金罪立案标准是如何的
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进行营利活动的;
2、员工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四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八十五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条件:
1、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挪用1-3万元以上本单位资金,且超过3个月未还的;
2、以进行营利活动为目的,挪用1-3万元以上本单位资金的;
3、以进行非法活动为目的,挪用5000-2万元以上本单位资金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五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五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五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挪用资金,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
刑法中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是: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br/>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br/>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br/>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br/>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br/>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