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案在侦查阶段证据不足的,公安机关应当变更强制措施,如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到了检察院起诉阶段的,证据不足的,应当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者作出不起诉决定。
盗窃罪立案标准是盗窃公私财物一千元以上。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找法网提醒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盗窃罪的构成标准有: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