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情况才可以获得假释
更新时间:2023-11-21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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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可以获得假释的情形包括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刑罚执行二分之一以上的;有悔罪的表现的;犯罪分子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等。犯罪分子再被假释期间需要遵守法律法规等的规定。
一、
什么样的情况才可以获得假释
可以假释的情形:
1.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已经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
2.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已经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3.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4.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一条
【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二、
假释应该遵守哪些规定
假释应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三、
减刑与假释有哪些区别
找法网提醒您,减刑与假释的区别主要有:
1.对象不同。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执行了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实施的犯罪分子。
2.次数不同。假释只能适用一次,而且附有考验期和必须遵守的条件;减刑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多次。
3.内容不同。假释是将犯罪分子提前释放,在考验期内予以考验;减刑则是适当减少犯罪分子的刑期,犯罪分子仍然在监狱里执行相应的刑期。
4.新罪和漏罪产生的影响不同。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犯罪分子有新罪或者漏罪的,则撤销假释,按刑法第69条规定的原则进行数罪并罚;减刑后有新罪或者漏罪都不影响已经作出的减刑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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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能够假释
满足以下情形可以申请假释:
1.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已经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
2.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已经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3. 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
4.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什么条件才可以假释
假释的条件如下:
1. 一般情况下,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需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需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2. 犯罪分子必须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并确有悔改表现,且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3. 对于有特殊情况的,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另外,对于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在决定假释时,还应考虑犯罪分子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什么情况下可以假释,法律如何规定
1.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或者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2.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3.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4.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