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赠与过户的费用标准按照如下规则确定:
赠与印花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0.5%,赠与契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3%,赠与公证费为房管局评估价的2%,赠与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为每宗/件8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六条
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找法网提醒您,赠与房屋过户流程如下:
1.签署接受赠与确认书;
2.对赠与房产进行评估;
3.办理赠与房产公证;
4.缴纳税费;
5.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赠与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如下:
1.过户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的产权证书;
4.赠与合同;
5.赠与公证书;
6.需要的其它材料。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