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义股东指的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9-06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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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名义股东指的是挂名股东,名义股东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公司的设立,但是不实际出资。名义股东需要面临的风险包括签订的股份代持协议无效;出资人出资不到位的,需要承担出资的责任等。
一、
名义股东指的是什么
名义股东,又称挂名股东,有时还叫人头股东,指一方与他方约定,同意仅以其名义参加设立公司,实际上并不出资,公司注册资本均由他方投入,该不出资一方即为名义股东。
实践中,某些投资人由于种种原因,不以自己的真实身份参与公司,以另一人的名义冠名于公司,使另一人成为公司形式意义上的股东,投资人自己则在幕后实际享有股东权利,享受投资公司的经营收益,在这种情况下,该投资人即是实际股东,另一人则为名义股东。如果以后实际股东收回名义股东的股权,也会涉及名义股东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
二、
名义股东可能面临的风险有哪些
名义股东面临的风险有:
1. 如果股份代持协议无效,并且名义股东不愿成为该公司的实际股东并且也没有出资能力的时候,对于名义股东也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
2. 实际出资人出资不到位,可能会被公司债权人或其他股东追索。这里的出资不到位可能有几种情况,一种是实际出资人违背约定不愿继续出资,一种是实际出资人发生客观变化而丧失继续出资的能力。
3. 如果双方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实际参与公司管理,那么,如果其行为违反公司法规定而被公司或其他股东或债权人主张权利,那么,名义股东很可能被牵涉其中。
4. 其他可能出现的风险。

三、
名义股东处分股权是有权处分吗
找法网提醒,看具体情况定。相对于实际投资人,如果没有授权同意,名义股东为无权处分。相对于公司及对外,名义股东为有权处分,股份受让人以合理价格依法定程序受让并变更登记,为正常合法取得。
《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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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是什么意思
股东依法享有一定经营权,这体现在股东的人身权利上,包括参与公司经营发展并通过表决权决定公司的经营发展方向。股东会作为公司的决策机构,有权行使以下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什么是名义股东
名义股东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名义出资人仅是名义上的股东。其实质为挂名股东。
1、名义股东对内按照协议承担相应责任,对外承担隐名股东应承担的一切责任。
2、对债权人、对隐名股东、对其他股东按情况承担不同的责任。
3、如果实际出资人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则名义出资人需要对公司债务在实际出资人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干问题的规定
(三)》 第二十七条 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名义股东转让股权有效吗,有什么规定
名义股东转让股权符合善意取得条件的即为有效,否则无效。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的,参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受让人受让股权时是善意且名义股东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已办理股权登记手续的,受让人取得股权。
但实际出资人有权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二十五条
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