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有哪些法律限制

更新时间:2023-09-05 04:15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失信人有的法律限制包括限制乘坐飞机等交通工具;限制进入星级以上酒店等场所;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等。会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情况包括行为人有能力执行法院的判决但是不履行的等。
一、

失信人有哪些法律限制

  法院对失信人的限制一般包括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子女不得就读于高收费的私立学校等。

二、

怎样会被纳入失信人名单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找法网提醒您,只有贷款机构认为借款人欠款金额过大、性质恶劣,那么有可能会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还款,一旦判决生效,如果借款人拒不还款,那么就会进入失信人黑名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失信人

三、

怎么撤销失信人

  找法网提示您,撤销失信人的方式如下:

  1.主动申请解除:如果被执行人认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做法是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纠正。接到申请以后,法院会在15个工作日进行审核。一旦申请成功,将在3个工作日撤销失信被执行人。

  2.提前申请解除:失信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人民法院会提前解除失信被执行人。

  3.与申请人和解: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同时已经履行义务的,申请人可以提交撤销申请。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失信人员具有哪些限制
一、失信人员的条件是什么 1.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 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 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 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 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二、法院失信人员多久可以恢复征信 法院失信人员多久可以恢复征信,需视情况而定: 1. 通常情况下期限为两年; 2. 如果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3. 如果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失信人受哪些限制
一、失信人员有什么限制 1、失信人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 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包括哪些内容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包括的内容如下: 1、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2、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3、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我想咨询一下,失信人员有哪些限制
一、失信人员有什么限制 1、失信人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 2、法律依据:《最高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五条 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中,应当载明有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等内容。 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并作出决定。人民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也可以依职权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人民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当制作决定书,决定书应当写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理由,有纳入期限的,应当写明纳入期限。决定书由院长签发,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决定书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文书送达方式送达当事人。 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包括哪些内容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包括的内容如下: 1、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2、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3、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