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抢夺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找法网提醒您,抢夺罪金额立案标准为一千元。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內,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