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公证需要15天的时间办完。
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
《公证法》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找法网提醒您,办理房屋公证需要的步骤:
1.向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2.通知当事人填写《房屋公证申请表》;
3.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用,启动公证程序;
4.公证员分别与双方谈话并且制作谈话笔录;
5.出具房屋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具体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