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冤假错案的国家赔偿标准
更新时间:2023-09-06 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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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冤假错案的国家赔偿标准要根据冤假错案判决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进行分析。如果是侵害了公民的人身自由,则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进行计算。
一、
如何确定冤假错案的国家赔偿标准
按照如下规则确定冤假错案的国家赔偿标准: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3.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2)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3)其它。
二、
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
找法网提醒您,国家赔偿申请流程:
1.当事人通过书面形式的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国家赔偿;
2.赔偿义务机关收到申请后,依法作出赔偿决定;
3.当事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

三、
申请国家赔偿的时效
申请国家赔偿的时效是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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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错案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错案的国家赔偿标准如下:
1. 每日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赔偿当事人因自由丧失导致的损失。
2.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应支付医疗费、护理费,并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3. 对于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除支付医疗费、护理费外,还应支付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若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支付生活费。
坐冤狱国家赔偿标准是多少
国家赔偿法刑拘期间赔偿范围主要是被限制人身自由的赔偿。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1.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造成身体伤害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进行计算:
- 造成身体伤害的,需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该收入每日的赔偿金同样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 造成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除支付医疗费、护理费外,还需支付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若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还需对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支付生活费。
2023年坐冤狱国家赔偿标准如何?
国家赔偿刑事赔偿的范围为:
1、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违法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超期羁押并事后被证明违法的;
2、逮捕后,案件被撤销、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