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疗报销必备材料
更新时间:2023-10-09 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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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住院医疗报销必备的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定点医疗机构医生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门诊病历、检查结果报告单等其他相关材料。医保报销一般情况下是需要一年的时间。
一、
住院医疗报销必备材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二、
报销医疗费用的时限是多久
医保报销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情况下限期一年。找法网提醒您,也就是说在出院之后的一年内,前往指定的机构去报销医保费用都是可以的,一旦超过一年还没有报销,就无法再报了。而且根据规定当年医疗费用都是要当年报销,不允许隔年报销。

三、
异地就医如何进行报销
异地就医进行报销的方式如下:
1.先垫付后报销。由患者自己先承担全部的医疗费用,然后再携带住院证明,及相关票据等资料到参保地所在的医保局办理报销;
2.直接结算。只要刷社保卡就可以直接结算个人负担的费用;
3.线下备案。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等相关的材料到参保地所在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4.线上渠道。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国家医保局官网等方式办理。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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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住院费需要什么材料
向定点的医院申请报销需要携带下列资料:当事人的身份证明;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疾病诊断证明书;社保卡;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其他。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医疗费报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医疗保险报销需要以下材料:1、身份证、医保卡;2、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和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3、医疗机构出具的收费单据和有关发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医院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向定点的医院申请报销需要携带下列资料:当事人的身份证明;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疾病诊断证明书;社保卡;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其他。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