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诉讼时效的时间有多长
更新时间:2023-09-19 19: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房屋拆迁补偿诉讼时效的时间是6个月的时间,从当事人知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算。需要注意的是,房屋拆迁补偿纠纷的诉讼程序是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择期开庭等。
一、
房屋拆迁补偿诉讼时效的时间有多长
房屋拆迁补偿诉讼时效的时间有6个月。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
房屋拆迁补偿纠纷的诉讼程序
找法网提醒您,房屋拆迁纠纷起诉流程如下:
1.确定被告;
2.撰写起诉状、准备相关证据材料;
3.携带上述材料到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三、
房屋拆迁补偿纠纷的诉讼费谁承担
拆迁补偿纠纷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房屋拆迁诉讼时效有好久
房屋拆迁诉讼时效是6个月,该诉讼时效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权益被侵害之日起算,超过二十年的房屋拆迁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房拆迁补偿的诉讼时效是好久
房屋拆迁补偿诉讼时效为3年。房屋拆迁补偿诉讼时效从何算起有以下几种情况:
1.以移地安置方式发生的房屋拆迁安置纠纷案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以拆迁人给被拆除房屋的使用人发出的《选房通知书》或《看房通知书》上所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2.以回迁安置方式而发生的房屋拆迁安置案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以拆迁人发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准予回迁安置通知书》上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3.以货币化安置形成的房屋拆迁纠纷案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以拆迁人下发的《领款通知单》所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房屋拆迁赔偿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房屋拆迁补偿诉讼时效是3年。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3年,一般以拆迁人给被拆除房屋的使用人发出的《选房通知书》或《看房通知书》上所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或者以拆迁人发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准予回迁安置通知书》上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八条
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