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平的合同是不是合法的

更新时间:2024-06-18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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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不公平的合同不是合法的,双方签订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可以去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显失公平的撤销期限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开始计算的。
一、

不公平的合同是不是合法的

  不公平的合同不是合法的。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或一方当事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乘人之危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

显失公平的撤销期限是多长时间

  显失公平的撤销期限是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

  找法网提醒您,《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不公平的合同

三、

显失公平的认定标准

  1.在订立合同时,订约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利益严重失衡;

  2.合同一方具有明显优势,或另一方处于无经验、缺乏判断力,或草率行事;

  3.获利方主观上存在恶意;

  4.受损方不具备充分自觉和真实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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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不公平条款是否具有合法性?
不合法。处理方式包括:1. 请求撤销,需证明条款显失公平;2. 合同撤销后,财产应返还或补偿;3. 有过错方需赔偿损失,双方过错则各自承担;4. 遵循其他法律规定。
老师不公平对待违法吗?
不算违法,但属于违反师德的情形。《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教师法》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合同不公平是不是有法律效力
合同不公平可以依法请求撤销,撤销后合同无效;未被撤销,合同有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